裂缝灌缝施工 国家规范验收标准
裂缝灌缝施工 国家规范验收标准
一、施工前验收要求
根据《房屋裂缝检测与处理技术规范》CECS293:2011要求,灌缝施工前必须完成裂缝鉴定,确认裂缝适合灌缝处理;灌缝胶必须有合格证、检测报告,性能参数符合规范要求;裂缝表面的浮浆、油污、松散混凝土必须清理干净。
以上条件不满足不能开始施工。
二、施工过程验收要求
灌缝过程中,注胶嘴间距不大于30cm,封缝必须严密不漏气;注胶压力控制在0.2-0.3MPa,缓慢注胶,直到相邻注胶嘴溢出胶液为止,保证裂缝内空气完全排出,胶液填充饱满。
严禁采用表面刮胶代替压力灌缝,这样只能封住表面,裂缝内部依然是空的。
三、完工验收核心标准
完工验收需要满足三项要求:1.灌缝胶完全固化后,表面平整,和混凝土粘结牢固,没有脱开、开裂;2.取芯检查,裂缝内胶液填充饱满,填充率不低于90%;3.有防水要求的位置,做压水试验,0.3MPa压力下10分钟无渗漏。
成都项目的灌缝施工,取芯检查填充率达到98%,压水试验无渗漏,符合规范验收要求。
四、长期验收要求
灌缝完成后1年复查,裂缝没有复裂、没有渗水,即为长期合格,灌缝寿命可以达到结构设计使用年限。
